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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个人全部财产债务还能要吗

来源:律大人 · 2021-06-23 16:21 · 157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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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个人全部财产债务还能要吗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综上所述,当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后,对其相应的债务需要进行相应的甄别!一般是由债权人向法院进行申请偿还相应的债务。华律网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遵法守纪,不要触犯法律,以免到时候让自己身陷牢狱,不义之财也被没收。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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