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中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但在现实中,有时甚至会死亡。目前,律行网的小篇在下面的文章中详细分析了劳动灾害死亡认定标准问题。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
1.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预备性或完成性工作,造成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履行职务而遭受暴力等意外损失的;
(4)职业病患者
(5)工作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因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旅客运输渡船、列车事故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疾病突然死亡或48小时内未经急救而死亡。
(2)灾害救助等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但因战争和公务受伤而造成障碍,获得革命常备军认证。
员工有前项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时,按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项第三项情况,根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劳动死亡,其附近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葬礼补助金、亲属赡养补助金、一次性劳动死亡补助金。
(1)葬礼补助金计划在6个月内分配地区全年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
(2)赡养亲属赡养补助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提供职工死亡前的主要生活来源,支付给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上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独居老人和孤儿每月根据上述标准增加10%。经审议的各扶养亲属慰问费之和不得高于劳动死亡劳动者生前工资。扶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保行政部门规定。
(3)以一次性劳动者死亡补助金以上1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处理收入(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处理收入2千180韩元)的20倍为基准。
残疾人员工在停业期间因工伤死亡,其附近亲属将受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业期满后死亡,近亲可享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残疾补助金、亲属赡养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统筹社区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员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等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关于工伤死亡认定标准的答案。关于工伤法律问题,如何认定工伤?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请联系我们律行网的专业律师。请给我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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